各学院、处级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为法定假日,5月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5月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月2日(星期五),5月4日(星期日)照常上班。5月4日(星期日)上星期五(双周)的课。
特此通知。(党政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