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教学部听课制度
2011-12-30
  
  

教育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,教学质量是学校的永恒主题,为相互了解,相互促进,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和教育质量,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,特作如下规定:

1、听课应有目的、有重点,善于发现问题,提出问题,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。

2、听课一般以同课程组同类型的课互听为主。

3、听课后通过相互交流,或通过部、室领导及时反馈给被听课人,以便改进教学。

4、部、教研室主任及部教学督导听课。采用随机的方式听课,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、教学业绩考核、评优,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。 5、****听课。通过专项或集体听课,对教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、重点与难点展开专题讨论。

6、教师个人听课。教师可根据各自需要,自行确定听课对象,也可到外校有针对性的听课。

7、部、室领导及部教学督导每学期至少要听6次课。

8、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听同专业老师2次课和不同专业老师的1次课。 9、听课时认真观摩,听课后要填写听课记录分析表,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登记后,交部教学秘书,由教学秘书汇总后,进行分类存档。

10、听课人要认真,做好听课笔记,并由被听课人签名,到学期末存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
11、体育教学部每学期组织1-2次教学评议课,评议课要求无课的教师必须参加听课评议,上课教师要认真准备,精心安排,课后要拿出专门时间讨论总结,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
12、听课是一项教学制度,每位教师必须完成任务,严格执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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